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影视制作行业税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影视制作行业税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第七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二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规定的税费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文化传媒公司属于提供现代服务的企业,可以参考现代服务业的账务,一般其账务处理一般包括取得收入,结转成本,确认期间费用等。
其分录为: 收到服务费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税收洼地-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1.注册有限公司享受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存30%-50%财政奖励。
2.办理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利润率10%,综合税率5.56%(专票可抵扣3%、不需要做账)。
3.企业不需实体办公,工商税务由园区办理,免费提供注册地址,办理费用低。
文化传媒公司的会计账务处理与其他类型的公司相似,主要涉及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费用管理以及税收等方面。以下是文化传媒公司会计账务处理的一些建议:
1. 收入确认:
文化传媒公司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广告、版权、活动策划、影视制作等方面。收入应该在服务或产品交付且收到款项或具有收款权利时确认。根据收入类型,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会计方法,如实收实付法、完工百分比法等。
2. 成本核算:
文化传媒公司的成本主要包括制作成本、版权购买成本、广告制作成本、活动策划成本等。合理核算成本有助于准确评估项目的盈利能力,并优化资源配置。
3. 费用管理:
文化传媒公司的费用主要包括人员薪酬、办公费用、差旅费用、折旧摊销等。合理控制费用,提高运营效率,是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的关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影视制作行业税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影视制作行业税金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